< >

当事人仅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超过规定期限为由诉请撤销,若没有其他依法应予撤销情形的,不予支持。

18377554592 上海市陆远县 2024/5/14 11:16:43 珐律热点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现行工伤认定相关法律规范中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期限规定得较为笼统。实践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由于等待劳动关系仲裁、诉讼结果、职业病或伤情鉴定等结论,申请人补充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调查需要等原因,超过60日的规定期限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情况较为常见,但《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对因正当事由耽误期限仅作出了中止规定,没有延长、扣除的规定,且列举的情形较为单一。在此情况下,如工伤认定结论不存在《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依法应予撤销情形,当事人仅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超过规定期限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诉请撤销,不应予以支持。

点击留言

0位律师回答

底部LOGO

服务热线: ( 工作日 09:00-18:00 )

400-6012-708

在线客服在线客服

投诉举报: ( 2个工作日响应)

lvfang@66law.cn

在线反馈
二维码

我是公众免费咨询
随时追问

技术支持:牵牛建站 | 中科商务网  | 网站管理

二维码

此站支持多端浏览

此站支持多端浏览